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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峰论坛8 | 郑国砥:《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》(GB4284-2018)
发布时间:2019-01-14  来源:  

 

郑国砥:《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》(GB4284-2018)

郑国砥副研究员 参加第五届污泥高峰论坛并做报告

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副研究员郑国砥针对《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》(GB4284-2018)修订内容做了详细讲解。

《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》(GB4284-2018)是2017年立项,出台时间很仓促,被列入了土十条,明确提出标准要修订,2018年年底必须把标准编制完成,任务迫切,仓促之中组织大量的专家把关,组织庞大的编制组进行编制。

首先,此标准代替GB 4284-84《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》,增加了农用污泥的定义,多环芳烃的限值,允许使用污泥产物的农用地类型和规定、卫生学指标要求、理化指标的要求、检测分析方法以及监测与取样方法的要求。

修订了几个地方,一是适用范围,二是污泥产物的污染物浓度限值,三是每年每亩的施用量,四是在同一地块连续使用的年限。

(1)适用范围

修订前“适用于在农田中施用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、城市下水沉淀池的污泥、某些有机物生产厂下水污泥以及江、河、湖、库、塘、沟、渠的沉淀底泥”。修订后“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在耕地、园地和牧草地时的污染物控制标准”。

农用污泥的定义也进行了明确规定:经过无害化处理达标后可用于耕地、园地、牧草地等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产物。

(2)污泥产物的污染物浓度限值

污染物的浓度分为A、B级,对汞、铜锌、多环芳烃进行的限制。污泥产物的农用地类型也分为A、B级(A级耕地、园地、牧草地;B级园地、牧草地、不种植食用农作物的耕地)。

卫生学指标上,修订前没有具体指标,只提出发现问题要报告,采取措施。修订后,对卫生学指标(蛔虫卵死亡率、粪大肠菌群菌值)的限值进行了规定,避免产生卫生学方面的问题。

(3)同一地块连续使用的年限连续

施用年限上,前标准规定每年每亩用量不超过 2000kg(以干污泥计),连续在同一块土壤上施用,不得超过 20 年;修订后对污泥用量的标准更为严格了:“污泥产物农用时,年用量累计不应超过7.5 t/hm2(以干基计),连续使用不应超过5年。”